內容:
一隻貓在潛入鄰人的家中偷吃食物,起初還很後悔的向母親懺悔自己的不對,他告訴自己絕對不可以再當小偷,但是第二次又去偷吃也開始替自己找藉口認為自己是「幫忙」,第三次甚至是理直氣壯的「怪罪」她們不把食物收好,第四次偷吃他開始覺得貓的社會有太多的不公平,有貓很富有也有貓很窮困,他對著食物演講,把自己詡為正義的使者要重新分配這社會的資源讓所有的貓過一樣的日子,他咬了口雞肉、臨走時抓起了雞腿帶回家邊看電視邊啃。第五次第六次…….最後一次貓大搖大擺的走進屋裡跳上桌子喝著葡萄酒享用菜餚,結果被巡邏的員警抓到,他甚至對著圍觀的群眾大喊:「我才不是小偷,我可是一名高貴的正義使者。」
作品角色分析:
全篇故事的主角就是那隻貪吃的貓以及食物的意象
1.貓:這隻貓沒有名字,作者也沒有多做說明他的身世背景,他不過就是一隻會去別人家裡面偷吃的貓,起出他還有慚愧心的擔心害怕,甚至向自己的母親做悔悟,可是久而久之,這樣子懺悔的良心卻被自己還想再去「偷吃」的慾望所擊敗,為自己的行為找藉口、合理化、甚至於神聖化,故事最後我們可以知道他甚至認為自己完全沒有錯,錯是在錯在人類,錯在這個社會的不公,自己是伸張所謂的「正義」,一次又一次的偷吃,擴大的他的慾望,誇張了他的行為,從小小一口變成擦嘴、帶走雞腿邊看電視邊啃、到最後跳上桌子喝葡萄酒,這種行為如果我們把他放大到人的格局上,其實這隻貓被慾望沖昏頭的時候何嘗不是認為自己是人呢?故事的結尾他被警察抓走時候,我們可以發現一個奇特的地方,警察是人卻去逮捕了貓,圍觀群眾是人卻聽貓在呼喊,作者也試圖用這點來告訴大家,因為自己所習慣的「不合理」久而久之反而會成為大家所認為的「合理」。我想這些都是值得我們去細細玩味的。
2.食物的部分:從一開始鄰居吃剩的飯菜,變成鄰居還沒開動前的飯菜,到後來的雞肉、雞腿、葡萄酒,其實我們可以知道他是越來越過份的去偷吃,食物越來越精美豐盛其實也就象徵著人的慾望越來越大,雞肉雞腿葡萄酒我們可以當作是高級食品的象徵一種高貴的感受對應過來其實也就是無窮無禁的慾望的展現,所以食物在這本書中也有著很重要的地位。
慾望無限?
如果那隻貓沒有被抓走,他還會不會去偷吃?按照他最後理直氣壯的心態我想這個疑問是肯定的。就像我們人在面對慾望的時候,有是會迷失自己最剛開始的本心,又尤其是享受過歡娛過之後,那樣子的慾望更是會讓人迷失自己,就向那隻貓在他吃過雞肉之後又怎麼會甘願再去吃鄰人吃剩的飯菜呢?慾望對我們來說也會是如此,只會越來越巨大而難以控制。
良心即是慚愧心?
第一次偷之後,貓流下了眼淚,認為自己清清白白將不存在,自己對不起母親,這種慚愧的心就是這隻貪吃的貓的良心,因為後悔所以慚愧、因為慚愧而找到自己的良心,每個人都有錯,每個人都會犯錯,有過則補有錯則改,哪怕是貓在偷吃過後流下的那些眼淚都是最正確的懺悔,但是良心終究抵擋不住慾望一次又一次的誘惑,到最後中釀成無法挽回的局面,作者在此就是希望可以警戒大家慾望的可怕並且不要迷失自己的良心。
原著/星雲大師 改編/歐銀釧 繪圖/張至維 責任編輯/合譯/滿和、Yvonne Tan
發行人/吳素真 出版社/香海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2001年9月初版1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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